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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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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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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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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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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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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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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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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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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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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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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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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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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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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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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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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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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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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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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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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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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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1万元,完成预算的58.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3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2021年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成本。2021年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1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8.69万元,下降39.77%,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成本。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89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69万元,下降19.12%,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成本,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7.58万元,下降63.7%,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成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及公务用车日常费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其中待处置报废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