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4.68
|
10.7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2.68
|
0.3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00
|
10.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00
|
10.4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72.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减少;2、车辆维护费用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总数,包含本级部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9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无增减。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长0.3万元。增长30%,增长的原因是省检察院来我院检查工作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2018年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省检察院来我院检查工作公务接待费。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行政〔2014〕581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4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42万元,减少12.02%,下降的原因是车辆维护费减少。年初预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减少。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外出办案、政策调研等。2018年,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