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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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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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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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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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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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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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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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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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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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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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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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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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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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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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检察院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8.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00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53.82万元,具体原因是我院有三辆警车已经达到报废年限,且车辆状况严重影响到日常工作,比如路途中熄火漏油等。“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50万元,主要用于田区检察院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4.0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