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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08  作者:  新闻来源:田检网  【字号: | |

——2024年1月4日在田家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厂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受理各类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案件314件437人,其中批准逮捕200件259人,不批捕110件169人,决定逮捕4件9人;受理各类一审公诉案件575件959人,提起公诉420件640人,不起诉131件203人。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3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9件,公益诉讼案件49件,其中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17件,提起公益诉讼9件。接待群众信访116人83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19个集体和个人获区级以上表彰,其中2名干警在“检小皖说法故事大会”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和网络热播奖,多名干警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2022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先进个人”“ 2022年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筑牢政治忠诚,强化党的绝对领导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践行“四个意识”。

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和目标任务,统筹开展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制定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个人自学计划,明确落实读书班、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通过领导带学、个人自学、集中学习、支部共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30余次,开展研讨交流20余次,推动理论学习深化、内化、转化取得实效。

务实推进调查研究。围绕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推动调查研究工作有序开展。领导班子共完成调研文章5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积极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确定正面和反面典型案例各1个,进行解剖式分析调研,有效实现了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的作用。2023年以来,我院共撰写理论调研文章21篇,其中在省、市级期刊发表8篇,市级优秀调研成果申报4篇,省级调研人才推荐2人,其中1人获选省级调研骨干人才。

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向区委、区政法委请示报告20余件次。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联席会2次,从严检视检察队伍,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监督格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2023年以来,我院共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81件,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41件。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担当,严格执行意识形态报告制度,严把节日“廉洁关”,做好风险防范。深入开展“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身边反面典型,引导全院干警以案为戒、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聚焦检察职能,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积极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扎实有力的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快推进幸福美丽田家庵建设。

严厉打击黑恶犯罪。认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通过对以往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评查,严格全量线索核查,持续深挖彻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今年我院共办理涉恶案件1件5人,其中纠正漏捕2人,该案已作出生效判决。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撰写《检察官十问十答》系列普法文章4篇,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切实增强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的自觉性,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成立办案组专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在办案中体现反腐败斗争的“检察担当”。受理监委移送、上级院交办职务犯罪8人,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某某,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金融风险限贷部原副部长王某某等8人均依法提起公诉。规范监检衔接,依法提前介入并反馈法律意见8件次。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有效震慑“围猎者”。

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积极落实护航企业专项行动,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切实了解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通过行使不起诉权、立案监督权,探索企业合规性审查,积极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充分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会见企业家5次,认真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家专门接待窗口,通过案件走访、户外宣传等方式,发布温馨提示,让更多民营企业家直接 “点名约见”检察长,更加及时为企业保驾护航。

不断完善“府检联动”机制精心谋划、狠抓落实,构建府检联动机制。今年以来,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工商联等9家单位召开“田家庵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与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消防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并设立“检察蓝+火焰蓝”协作办公室,形成消防安全督办合力;与区妇联签订“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检察+妇联”联动机制和优势互补。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警作为志愿者下沉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双提升”宣传活动,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针对辖区内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的消防车通道被违法占用问题,开展“住房领域消防安全检察监督”特色小专项,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对该行政检察小专项开展网络直播听证,与行政机关共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以“我管”促“都管”,形成多家单位协同发力共同防治消防安全隐患良好局面。

(三)立足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公平正义的准绳丈量刑罚与救护的尺度,能动履职构筑法治建设“同心圆”。

依法落实轻罪治理与认罪认罚。顺应当前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31件63人,同比增长1.2%,不起诉42件72人,同比增加7%,诉前羁押率24%,同比降低17.3%。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度适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结案件386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41人,同比增长14.8%。通过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务实笃行为民履职谋福祉。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追赃挽损工作并重,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共办理涉及追赃挽损

案件97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持续发力司法救助工作,变“被动求助”为“主动帮助”,检索近三年案件,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守护社会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不动摇,围绕涉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权益保护案件全面履职,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支持起诉等各类监督案件18件。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从严惩处20件25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4人,适用率为34.15%。强化综合履职,以检察之力促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1份。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5次。前移司法保护关口,开展文身、娱乐场所、旅馆等行业专项监督,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扎实融入社会保护。突出惩治成年人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发挥“府检联动”作用,与妇联、民政局等部门建章立制,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四)做优法律监督,推进法治建设同频共振

以善作善成的理念,谋深谋细谋实刑事、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深入推进高质量司法行稳致远。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持续深化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撤案及行政机关移送案件60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件,比2022年分别同比上升76.7%、45.8%,监督成功率98.5%。纠正漏犯12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罪4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9件,同比上升36.8%。持续清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起诉、长期搁置的涉企“挂案”,督促办结20余件。提出抗诉1件7人,已采纳。依法开展对财产刑执行、审前未羁押审后未执行案件及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的监督,制发检察建议4件,纠正违法通知书70件,为平安田家庵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高效。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4件,均已采纳,监督数量及质量位居全市第一。围绕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6件,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6件,均已采纳整改。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联动,办理农民工讨薪、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维权等各类支持起诉案件12件,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积极主动。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作用,在监督行政诉讼活动保障公正司法的同时,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审判程序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件。大力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对3家“空壳公司”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并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清理;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规范涉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助力税款征缴规范及时有效。围绕行政机关怠于履职、履职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6件,与行政执法深度衔接配合,强化诉源治理、协同治理,共同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为有力。加大公共利益保护力度,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4件,均已采纳整改,提起公益诉讼9件,8件已获得胜诉判决。持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大力开展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重点办理省、市挂牌督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转办的重大消防隐患案件8件,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聚焦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生态环境领域,办理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市整改问题案件线索6件,守护群众舌尖安全,对在保健品中非法添加处方药、使用“口水油”制作火锅等3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同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刑事起诉+公益诉讼”双拳出击,有力打击震慑食品违法行为。开展“公益诉讼护航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从辖区内盲道被非法占用视角切入,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件,保障残障人士出行安全。

(五)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努力推动田家庵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夯实队伍根基。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员额动态管理,选优配强一线办案力量。对标“五个过硬”要求,组织干警参与业务竞赛、讲座辅导、观摩庭审,多举措推动检察干警成长成才。聘请的6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在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促进执法司法协作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组织干警参加“公检法”同堂培训班,提升专业化水平。认真开展员额遴选工作,今年以来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选拔5名表现突出的干警任内设机构正副职,有效激发了检察队伍活力,大大提升了工作效能和执行力。

锻造过硬本领。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完善多层次培训体系,用好用活网络培训平台、岗位练兵、青年干警上讲台、学习强国、名家讲座等平台,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500 余人次。建立绩效考评体系,通过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做实奖优罚劣,最大限度激发依法能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建立通报表扬机制,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工作,精心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民主党派等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常态化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具体监督事项。开展常态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专题会商。构建新型检律关系。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74件次。做实做细检察官业绩考评,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深化检务公开,举行公开检察听证41件次,其中互联网听证直播38件次,让公平正义更透明、更可感。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定扛起“打头阵、挑重担、当主力、作贡献”的“主城区院”担当,自我加压、追赶跨越,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但我们深知,全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知工作中还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做实,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二是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压力传导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强有力措施补短板、解难题、开新局。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作用,为田家庵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必须要有“铁心跟党走”的坚定信念。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是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中,在抓好民生保障、守护美好生活上持续发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工作。细化为民服务举措,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主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改善刑事诉讼监督质效,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能力,拓展办案规模。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推动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加强民事类案监督、深层次监督,持续破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难题。落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

四是扎实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一体推动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持续抓实检察人员考核,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战斗力”。全面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深入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五是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检。坚定落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加强司法规范化、信息化、数字检察建设,强化办案流程监控,规范检察权行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司法责任追究体系,常态化解决检察监督不严、不公、不廉的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风劲帆悬正可期,重任千钧再奋蹄。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崭新的姿态、过硬的作风、务实的态度,不断开创田家庵区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田家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重点名词解释

1. 认罪认罚: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 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发出的第八号检察建议。

3. 案-件比:“案”是指将当事人涉司法事件视为“案”,“件”是指将检察机关参与的对案进行的各种审查处理活动视为“件”。“案-件比”是考核评价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的一个核心指标。

4.“五个过硬”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政法队伍的“五个过硬”总要求。

5.“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6.“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7.“十个严禁”: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8. 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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