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网站无障碍
首 页   近日关注   本院简介   检务公开   检察业务   党的建设   法律法规   检察风采   影像淮南   检察视频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检察工作报告】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2011)
时间:2012-03-23  作者:政治部  新闻来源:田检网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3  日在田家庵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代理检察长  芮红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我院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构建平安田家庵和谐田家庵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促进社会稳定。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各种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提请和决定逮捕案件1620273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370232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本院和上级院交办的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0543414人,经审查,向区法院依法起诉17582395人。对犯罪情节恶劣可能被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法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6367人,有罪判决率100%

突出理性平和执法,促进社会和谐。围绕构建“和谐田家庵”这一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在达成和解的基础上,能宽则宽,当宽敢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五年来不批捕 247391人,不起诉100余人,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2007年以来,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475人,其中贪污1744人,贿赂1212人,挪用公款913人,滥用职权11人,玩忽职守44人,徇私枉法11人,为国家和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0余万元五年来办案取证涉足15个省41个地级市,驱车总里程超过30万公里。办案中,我们推行侦、捕、诉联动机制,有效提高了自侦案件的成案率和判决率,促进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持续发展。

突出控告申诉工作,促进矛盾化解始终坚持涉检信访工作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坚持文明接待与检务公开相结合、限时办结与防范堵源相结合、首办责任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努力提高处理群众诉求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安定。五年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273件,接待来访300余人次。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加大举报常识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排查化解涉检信访工作,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对涉检信访的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并定领导、定部门、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年来,涉检信访工作实现了结案率、息访息诉率100%的工作目标。

二、坚持把强化诉讼监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忠实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诉讼监督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对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严格把关。坚持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以防止错捕、漏捕为重点,强化侦查监督工作。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及时监督并纠正程序违法问题。五年来,共立案监督各类案件44件,纠正漏捕4474人,发出《提供法庭审判证据材料意见书》1728份。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坚持把依法追捕、追诉作为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点来抓,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体系,确保刑事犯罪分子依法被追究。为提高刑事审判监督效果,我们坚持将指控犯罪工作与审判监督工作并举,从突出抗诉重点、抗诉说理、抗诉效果三个方面,切实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2007年以来,我院依法追诉犯罪嫌疑人4764人,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120人,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五年来,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58 件,其中立案39件,不立案19件,经审查决定向市院提请抗诉26件。实践中,我们坚持抗诉息诉并举,监督服务并行的工作思路,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法院判决及裁定并无不当、不符合立案及抗诉条件的案件,及时地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正裁判做出积极贡献。

加强监外执行执法监督。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积极主动与派出所、司法所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做到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确保了对监外执行罪犯的及时列管,有效的防止了交付环节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几年来共考察监外执行罪犯472名,其中缓刑323名、管制11名、假释38名、剥夺政治权利47名,暂予监外执行的14名。发出检察建议书9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77份,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以及其他违法情况108人。

三、坚持把开拓创新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面促进检察事业发展

在加大职务犯罪查处、打击刑事犯罪、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的同时,积极筑牢职务犯罪预防、检务保障、检务公开等基础性工作,推动各项检察事业全面科学发展。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五年来,我们先后同省电建二公司、市房产局、市政公司、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广电局等单位,成立预防工作组织,设立预防工作机构,制定预防工作方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20余次。扎实开展检企共防、打防并举的“检企共建”活动,通过不定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案例分析,深入施工现场开展项目专项预防,深入发案单位开展个案专题预防等形式,积极帮助检企共建单位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针对查办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典型案件,深入开展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撰写个案分析报告15份,向发案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0份。

着力打造阳光检务五年来,共向人大和政协汇报并接受视察工作15次,13件拟不起诉的案件,召开人民监督员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全面客观地介绍案情,说明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运用情况以及拟不起诉的理由,最后由人民监督员审查表决,为公正执法提供了保障。坚持以检察宣传促检务公开,共编发《检察简报》180余篇,在《人民网》、《新华网》、《正义网》、《中国法制新闻网》、《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等国家、省级媒体发表稿件700余篇。建成“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外网门户网站,专门开辟检务公开专栏,公开检察机关职责、执法权限、程序、纪律等内容,及时公布我院检察工作进展和重大活动开展情况,更大范围接受社会的监督。

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对自侦案件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42126次,自侦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率100%。全面加强办案、办公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入420多万元添置车辆、电脑等办公办案设备。完成内、外网建设和数据信息加密及机房改造工作,建成视频会议系统。深入开展文证审查、检验鉴定和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五年共进行了委托伤情鉴定文证审查147件,委托司法会计审查鉴定5件。

四、坚持把抓好教育管理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有效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不懈地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注重教育培训,促进素质提升。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干警创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多项主题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干警赴庐山、井冈山、西柏坡等革命圣地开展岗位实践活动。先后选派干警110余人次参加国家、省、市业务培训,制定出台了鼓励干警参加继续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奖励办法》。广泛开展业务竞赛、观摩庭等多种岗位练兵活动,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五年来,先后有二十余名干警分别被全国妇联、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区委和市检察院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党员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强化队伍管理,促进规范执法。围绕在思想上的把关作用,组织上的凝聚作用,决策上的核心作用,工作上的指挥作用,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先后制定、完善了《检委会议事规则》、《检委会议案标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严格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坚持定期对接收的职务犯罪事件线索进行集中清理,对存查、缓查和领导批示后未查处的举报线索,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坚持定期对不批捕、不起诉等“四类案件”进行复查,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执法。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严格遵守禁酒令以及六个不准、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形成内外约束、标本兼治相结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案件、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等问题提请集体讨论决定,真正做到了民主、公开、公正。针对重点案件,建立纪检监察回访抽查制度,通过走访当事人,查阅案卷材料等方式,了解办案人员执法情况,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监督到位促使干警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五年来,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我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检察日报社授予全国检察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妇联授予基层维权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被市委政法委、市烟草专卖局授予全市卷烟打假先进集体;院反贪局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公诉科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侦查监督科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在此,我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院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深知工作中还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之处:一是在诉讼监督方面还存在着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二是个别干警业务能力尚不适应新形势下执法的需要,少数干警仍存在重办案、重配合、轻监督问题;三是检察理论研究水平还不够强,缺乏建议性的研究;四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和创新方式。五是个别干警还存在作风不实的情况。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院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党代会精神,坚持“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证”,突出“领导带头、真抓实干、团结协作、严守纪律”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为我区全面转型、科学发展、富民强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办案工作不放松

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把自侦办案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开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切实树立检察机关法律权威,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确保办案质量,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

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检察官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着力推进检察院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

(三)狠抓科学管理不放松

以“检察权行使到哪里,就规范到哪里”为原则,实行对各项检察工作的全方位管理监督,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检务公开,重点围绕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完善执法规范和制度,实行一级管理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监督机制。

(四)狠抓检察文化建设不放松

以主题实践活动的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为契机,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文化建设,努力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进检察人员廉洁从检、公正执法;加强人文建设,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检察人员业余文化生活,丰富检察人员精神世界,营造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千帆竞发,慢进也是退。面对时代的召唤,人民的重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信,未来五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将忠实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以高昂饱满的精神状态,以务实进取的思想作风,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全面转型,奋力实现富民强区的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附件:

《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法律监督(见报告第1页):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的专门监督。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承担下列职责:(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根据上述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包括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2、三项重点工作(见报告第1页):指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2009年底,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中央政法委、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并以中办发〔200946号文件转发。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201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并以此作为全面推动政法维稳工作的重要载体,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3、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见报告第2页):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根据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确立的准确惩罚犯罪的刑事政策。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惩罚。另一方面,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具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也要依法予以考虑,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4、首问首办责任制度(见报告第2页):检察长是首办(问)责任制的主要责任人,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实施和落实首办(问)责任制具体部门及第一责任单位,首次办理来信来访的承办人及接受企业、投资者和群众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是第一责任人。

5、监外执行见报告第4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6、自侦案件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见报告第5页):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侦查部门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通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再现讯问过程,既有利于及时全面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也有利于强化对讯问活动的监督,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讯问行为的发生。

7、司法会计鉴定(见报告第6页):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专门知识的人员,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一项司法会计活动

8、文证审查(见报告第6页):文证审查是法医学的鉴定方法之一,在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经常遇到。法医学文证审查,是指法医学鉴定人根据案件中有关文证的内容,进行审查和研究,答复委托机关所提出的问题。在法医学鉴定中,文证审查与鉴定结论的关系分为两种情况:(1)由于条件所限或失去其他检验时机,文证审查是唯一的鉴定方法,根据文证审查直接得出鉴定结论;(2)文证审查与活体检验或尸体体验等同时作为鉴定的方法,依据审查意见和检验结果作出鉴定结论。

 

9、六个不准(见报告第7页)::安徽省检察院于2003年颁布了的检察系统的“六个不准”,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纪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内容为:不准酗酒或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不准将警车停放在酒店或娱乐场所附近;不准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或钱物;不准泄露案情或者为当事人打听案情及说情;不准上班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安徽省检察院已组成督察组,将进行不定期地明察暗访。对违反“六个不准”规定的,轻者批评教育或通报,重则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的处罚。

 

 
  检务公开
领导成员
部门机构
工作流程
工作报告
新闻发布会
预决算公开
人员信息
检务须知
申诉审查
文书统计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友情链接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北路
联系电话:0554-6807689 邮编:232001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