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审查、出庭、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负责对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案件的抗诉工作;负责指导死刑执行的临场监督工作;负责对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活动;对下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死刑第一审案件工作进行指导;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可能判处死刑的疑难案件的请示;负责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工作;配合公诉一处做好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其他方面的公诉工作;完成省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以及抗诉工作;承办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抗诉和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刑事案件,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一审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务;对省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审查公安机关提请省院复议、复核的不起诉案件;审查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提请抗诉的案件;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中重大问题和疑难案件的请示,以及按规定应上报省院审批案件的审批工作;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对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活动;负责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工作;负责做好全省公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相关规定、细则;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完成省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