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控告、举报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的指导;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统一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审查、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负责检察机关管辖的实名举报初查及反馈工作;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依法查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案件;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工作;依法查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案件的查报结果,负责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综合反映控告、举报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情况;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控告、举报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