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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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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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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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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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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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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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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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54.00 |
二、2019年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检察院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8.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00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53.82万元,具体原因是我院有三辆警车已经达到报废年限,且车辆状况严重影响到日常工作,比如路途中熄火漏油等。“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田区检察院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4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