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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贯彻省院<关于加强安徽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四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1-08-31  作者:  新闻来源:田家庵检察  【字号: | |

通 知  

淮检发政〔201154 

各县区院、市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贯彻省院<关于加强安徽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四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于贯彻省院《关于加强安徽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四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高基层院建设水平,根据省院《关于加强安徽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四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结合本市检察机关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

    1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检察工作一体化思想,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统一思想,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共同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措施,切实履行好基层检察院建设职责。

    2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具体指导,着力构建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政工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工作由市检察院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制定本地区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考核评比,协调解决基层检察院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具体工作指导。

    4市院党组每年召开两次基层院建设专题会议。年初制定基层院建设的意见,年终总结、研究、分析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5市院班子成员对所联系的基层院要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实行包院负责制,市院领导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基层检察院,面对面指导,每人每年到所联系的基层检察院调研指导不少于两次,对基层检察院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实行现场办公。在调研中发现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应写出书面报告,及时提交市院党组研究,以促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健康发展。

    6坚持并完善内设部门对口帮扶制度,对基层检察院的落后部门,市院相关业务部门要重点帮扶。对没有做好对口指导工作的市院处室,致使相关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市整体工作的,取消市院处室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7根据《淮南市基层院建设综合考核办法》和《淮南市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年底对基层检察院的班子、队伍、业绩、机制和形象建设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对确定为市先进的基层检察院进行奖励,对考核落后的基层检察院列为下年度重点帮促单位。对连续两年考核,均位列后两位的内设部门,要责令其部门负责人离岗培训,同时取消该基层检察院及市院对口帮扶部门当年的评先资格;对经离岗培训后,第三年考核排名仍位列后两位的,除该基层检察院及市院对口帮扶部门无评先资格外,应建议免去该基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职务,同时对该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进行诫勉谈话。

    8加强示范院建设,建立动态示范机制,充分发挥示范院的引领辐射作用。健全基层检察院互帮互学,上级院重点帮扶落后院机制。

    9实行结对共建工作制度。各县区检察院可与先进检察院签订共建协议,加强双方之间合作交流,学习他人的先进工作经验、先进执法理念、优良的工作作风,实行跨地区基层检察院之间互学互帮、互促互补、横向交流、共同发展。

    10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各方重视、支持和监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良好局面。

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任务要求

    11各县区院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认真学习、讨论高检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省院《关于加强安徽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四化”建设的意见(试行)》及市院的方案,使全体干警掌握上级精神,明确工作目标。

    12坚持执法为民宗旨。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依法打击和查办各种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加强涉及民生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工作。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与司法所设立联系点,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乡,建立信访接待室,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征求意见等活动,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13树立正确执法理念。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在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始终保持执法者应有的理性,坚持客观公正,正确使用执法权力;始终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群众,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耐心听取诉求,真心解决问题,诚心接受监督;始终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始终遵循执法办案程序、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使每一项执法办案活动都严格依法,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合乎规范。

    14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坚持把检察人员执法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适应不同执法岗位职责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岗位练兵和技能训练,切实提高发现违法犯罪、分析研判矛盾、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适用法律政策等法律监督能力。注重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努力使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有质的提高。

    15改进执法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教育,切实改进干警执法作风。重点围绕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在办案中严禁刑讯逼供、严禁吃拿卡要、严禁不当和违法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办案行为,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坚决杜绝受利益驱动违规违法办案等方面的问题。

    16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遵守《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努力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和案例指导制度,提高案件科学化管理水平。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实现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建立健全检务督察、执法档案、“阳光检务”等制度和措施,全面落实执法办案内外部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制度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制度规范的执行力。

    17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检察工作考评机制,不断增强检察业务考评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全面客观反映检察业务工作实际情况和运行态势,切实加强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管理,促进形成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及效果有机统一的正确执法导向。

    18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紧密联系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公正意识,确保基层检察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确保检察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1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到实处。注重检察职业道德修养和行为养成,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坚固防线。针对发生在基层的司法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检务督察,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基层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20优化基层队伍结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职业准入,优化干警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培养使用,努力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21强化专业知识训练。建立健全基层检察人员全员学习制度,强化对基层干警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执法能力的训练,广泛开展辩论赛、案例研讨、精品案件评析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业务能手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基层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22落实文化育检政策。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院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文化育检工作,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培育活动,丰富基层检察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大力提升基层干警的文化素养,促进基层检察人员身心健康。

    23提高班子决策能力。坚决执行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决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班子集体善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班子内部谈心、提醒谈话等活动,努力提高班子在群众中的满意率和公信力。

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保障措施

    24确保经费保障到位。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对基层检察院办案、教育培训和科技装备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落实本级财政收入,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25强化科技装备建设。认真执行《县级人民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完成基层检察院装备发展目标和基本任务,落实和完善各类业务装备配备标准,逐步建立适应基层检察工作需要的现代化科技装备体系。努力提高装备科技含量,办案、办公所必需的交通、通讯和技术装备等与检察工作需要相适应。

    26加强信息技术工作。认真落实《2009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应用平台和数据中心、信息安全保密建设。做好信息化应用软件统一、运用和推广工作。推进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改造、政法共建共享和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加快与监管场所监控系统联网、远程侦查指挥、远程视频提审、远程视频接访等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建立网上公文流转和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动态更新,不断拓展应用领域,整体提高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应用水平。

     27落实从优待检政策认真执行《公务员法》、《检察官法》中关于检察官职业保障的有关规定。对因公殉职的检察官实行抚恤制度,落实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专款专项用于对其家属的生活补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基层干警的各项待遇,努力改善基层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尽力解除基层干警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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