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1日,我院民行科依法对聂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提请市院抗诉决定,实现民行工作“开门红”。
聂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田家庵区法院于2016年1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我院审查后认为该案存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检察建议事由,于2017年8月1日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对该案进行再审。同年11月3日,田区法院回复我院,对该案不予再审。
民行科对法院回函积极响应,立即启动跟进监督程序。经审查,该案仍符合法定的提请抗诉条件,依法作出向淮南市院提请抗诉的决定。该案是我院民行科办理的第一起跟进监督案件,体现出该院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韧性”和“力度”。
田家庵区检察院党组对该院民行检察工作一直以来都予以高度重视,也十分肯定。在给予民行干警鼓励的同时,也对民行工作寄予了更高的期望。民行科负责人表示,新的一年里,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要切实履行民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努力办理一批质量高、社会效果好的案件,努力将我院民行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